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;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”的要求,现按照应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递补,递补人员名单如下:
二级学院女辅导员:王丽丽、黄晟
请上述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08:30-11:30到至诚楼401参加资格复审,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、本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学位证书(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《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邮编:315012
校办电话:0574-87422077 招生办电话:0574-87422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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